贵州安顺云鹫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规定,被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5万元整(¥150000)。
据公告内容,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对该公司开展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位于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开发区两六路1.68公里处,从事饮料加工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中,东南侧围墙外有一根波纹管正在排水。现场由安顺市西秀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厂界东南侧围墙外波纹管内排放水体进行采样。2024年2月19日现场勘察发现该波纹管为该公司雨水管。根据《监测报告》(西环监委〔2024〕006号)显示该管道排放水体ph值为6.8,溶解氧为10.4mg/L,化学需氧量为166mg/L,氨氮为6.68mg/L,总磷0.52mg/L,超过《安顺水功能区划》中规定的“猫跳河安顺市源头保护区”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Ⅱ类限值,违反水污染防治有关制度。
贵州安顺云鹫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构成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被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罚款:15万bwin官方网站元整(¥150000)。